一、入孵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孵企业领域原则上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或四川省优先支持的产业领域,或我校“双一流”学科建设相关的产业领域。原则上不接受线下教育培训类企业入驻科技园。
(二)申请进入科技园的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三)企业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场所必须在科技园内。
(四)属于迁入企业的,申请进入科技园前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企业在科技园的孵化时间不超过4年。
(六)单一在孵企业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特殊领域的单一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
(七)必须是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公司,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八)在孵企业研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
二、优先入驻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入驻:
(一)有较强发展潜力和相应资金,有产业化前景以及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二)已与学校、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签订正式研发项目协议。
(三)学校教师同校外机构、科技企业联合在园区设立实验中心、研发基地、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四)学校学院、部门、创新创业团队和学校所属企业有入驻园区的优先权。
三、入驻流程
(一)企业申请核名
1.新注册企业的申请人,通过“四川省自主名称申报系统”网卡平台办理企业申请核名。
2.已注册的企业,需更改注册地址。
(二)填写入驻审批表
企业核名成功后,按要求填写国家大学科技园申请入园资料(详见附件1、2)。(资料报送邮箱:qhgdxkjy@163.com)
(三)信息审核
企业孵化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入驻申请表等资料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企业。
(四)企业入园评审
审核通过的企业将进行入园评审。
(五)办理场地证明
评审通过的入驻项目,企业孵化部在1-2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提供用于工商注册的《场地证明》等资料。
(六)注册(变更)
企业根据自贡市工商管理部门要求,自行注册(变更)企业。
(七)办理入孵手续
办理入孵手续,签订协议、缴纳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