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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作为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已通过公示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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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8日,教育部科技司发布《关于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结果公示的函》,认定中央所属高校基地22个、地方高校基地25个。四川省共有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和四川轻化工大学3所高校的基地被认定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我校是四川省唯一被认定的省属高校。
      
去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该认定是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提升。认定暂行办法中确定的基本条件是: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我校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从去年9月开始牵头准备各项申报工作。这一结果充分反映了我校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基础、成果转化工作成效显著,也是对我校在服务地方经济及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所做贡献的肯定。此次基地认定必将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创新创业热情,助推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实施转化。
      
按照教育部要求,经立项认定的基地,应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教育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教育部每四年组织一次评估,主要依据是年度报告资料。每个基地需总结提炼12个可供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由教育部总结提炼,并向全国高校示范推广。

       附: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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