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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办事流程明白卡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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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内容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以及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申请办理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大学生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在我市辖区内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所需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材料:《就业创业证》(返乡农民工可不提供)、身份证、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登记证书(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可不提供)。

2、大学生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申请材料:创业项目。由个人领办应附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由创业团队领办还应附团队负责人学生证。创业实体。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日用品销售、维修、自产自销农产品等微利的经营网点或不具备办照条件的小额经营者进行社区备案,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由所在村或社区进行核查,经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复核并公示7天无异议)。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还应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经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2、大学生创业补贴,属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项目,由各高校负责受理,会同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初审和公示;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由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初审和公示;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大学生社会保障卡账户。

办理时限

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经办部门

及咨询电话

自井就业局创业指导股     0813 - 2618926

贡井就业局创业指导股     0813 - 3301940

大安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 - 3228584

沿滩就业局创业指导股     0813 - 3805952

荣县就业局创业指导股     0813 - 5990060

富顺就业局创业指导股     0813 - 7219105  

高新社军局办公室         0813 - 8225529

文件依据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财社〔2019〕118号)

其他



【编辑: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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